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会议
关于分室管理分工及师生科研的有关决议
一、 分室管理
1. 分室负责人加强卫生、安全(防毒、防盗等)管理的监督,保持实验室干净、整洁
2. 仪器维护
(1) 新购买的仪器,实行“谁主张,谁申请购买,谁负责管理与维护”的原则;以前购置的仪器,暂由分室负责人管理
(2) 仪器说明书原件由重点实验室统一保管,分室留存复印件
(3) 对使用率较低的仪器设备,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开机维护2次
(4) 大型仪器维护需要购买试剂、药品等的,由负责人提出预算,重点实验室负责审批和报销费用
3. 仪器维修:仪器损坏需要维修的,由损坏人(或指导教师)、或仪器负责人提出维修方案, 重点实验室负责审批和报销费用
4. 常规药品、低值易耗品
(1) 采购:每学期开学时,由各分室负责人提出计划,重点实验室负责采购和报销费用
(2) 管理:采购后,由各分室自行保管
5. 分子生物学研究室(B203)、高级显微镜研究室(B210b)招募需要重新负责人
二、 教师与学生科研
1. 教师须以课题的形式申请进驻实验室,并由相关分室的负责人分配实验台和试剂柜,作为其课题研究期间的专用台、柜,但是课题完成或到期后,实验室将收回使用权、重新分配
2. 学生申请进入重点实验室的,应事先规划好需要用到的仪器或分室,然后向相关分室的负责人提出申请,再由重点实验室审批。进行试验时,应在指导教师的专用实验台上进行操作,严禁占用其它实验台
3. 教师须加强指导学生科研,如仪器操作与维护,用药安全(特别是有机溶剂)等。对损坏仪器的,指导教师须负责维修,甚至承担相应的费用
鉴于大型仪器操作的复杂性和耗时性,需要使用的,须向重点实验室缴纳一定的费用(收费标准待讨论后再出台)
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会议关于分室管理分工及师生科研的有关决议.doc